《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》解读
近日,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《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《工作方案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,是统筹兼顾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、从发展路径上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具体表现,有利于推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有利于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有利于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大气污染治理新格局,有利于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。现就《工作方案》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,全面落实《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》的具体要求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,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《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大气污染治理新格局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。
二、政策依据
《工作方案》主要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3〕24 号)以及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粤府〔2024〕85号)制定。这些文件明确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,为珠海市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提供了重要的政策遵循和方向指引。
三、目标任务
到2025年,全市PM2.5年均浓度控制在18.6微克/立方米以内,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;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;二氧化氮(NO2)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。
四、主要内容
(一)总体要求。包含指导思想、重点区域、工作目标等内容。明确重点区域为吉大、前山、斗门、唐家、金湾、横琴国控城市点位,以及红旗、南水、港口省控城市点位半径5千米范围内。
(二)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。主要包括严格新建项目准入、升级改造现有产能、整治提升传统产业集群、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等内容。
(三)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。包括发展清洁低碳能源、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、压减工业用煤等内容。
(四)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。包括优化调整客货运结构、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、全面保障油品质量、严格管控机动车排放、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等内容。
(五)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。主要包括有序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、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、全面实施低(无)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、实施重点领域深度治理等内容。
(六)强化面源污染防治。主要包括综合治理扬尘污染、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、加强餐饮油烟、恶臭异味治理等内容。
(七)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。在国家和省指导下,积极配合完善粤港澳三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。按国家和省的部署,配合开展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建设、污染天气预报、移动源排放跨境联合监管等工作。
(八)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。包括提升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、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、加强污染天气防控等内容。
(九)提升大气环境管理能力。包括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、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等内容。
(十)落实保障措施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、严格评估监督等内容。
五、惠民利企有利举措
(一)惠民方面
提升生态环境:政策推动各责任单位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,以降低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为主线,打造清新宜居的生态环境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(二)利企方面
引导产业升级: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转型升级,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降低生产成本,增强企业的绿色竞争力。
六、新旧政策差异
《工作方案》属于新出台政策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