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格预审公告(基层理论宣讲活动项目)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基层理论宣讲活动
采购方式:邀请招标
预算金额:10万元(大写:人民币壹拾万元整)
采购需求: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不断加强面向基层群众的理论宣传工作,围绕红色文化、非遗文化、“百千万工程”工作成效、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内容,进行节目创作和编排,以文艺+理论形式组织开展3场高质量基层理论宣讲活动。项目需求包括方案策划、节目创排、物料设计、场地沟通、资源协调等前期筹备工作,以及舞台装台、灯光音响服务、人员组织、演职人员培训、安全保障等活动现场管理工作。
合同履行期限:一年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: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;
3.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,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受到行业惩戒;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4.具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三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(原件备查、复印件加盖公章)
1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、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;2.资格预审申请文件(包括不限于从业资质证明、以往项目案例材料、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);3.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。
四、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
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,则按照《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申请文件提交
应在2025年9月4日18点(北京时间)前,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。地址: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12房。联系人:赵小姐;联系电话:0756-2226806。
六、资格预审日期
资格预审日期为2025年9月4日前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八、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
地 址: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12房
2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赵小姐
电 话:0756-2226806
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
2025年8月22日